•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拾金索酬”的行为却会遭到道德谴责。
• 当然,这也是拾金索酬进入立法程序但却依然没有立法的原因所在,毕竟争议不小。
• “拾金索酬”须以失主自愿为原则成都市10岁男童小峰在公交车上捡到一个钱包,包中有491元现金。
• 一直以来,拾金不昧都被誉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甚至成为衡量人们道德素质的一个标准,“拾金索酬”则自然被认为是不道德的。
• 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拾金而昧”涉嫌违法,二者之间有一个“中间地带”,即“拾金索酬”或“拾金有偿”。
• 在道德规范部分失灵、利他行为动机不足的格局下,从拾金不昧到拾金索酬,既是社会变迁的缩影,也是价值观念转型的产物。
• 也就是说,拾得人的拾金“索费”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但拾金“索酬”却并非公民的法定权p>68、当心“拾金索酬”变勒索,遗失物。
• 一是拾金索费,二是拾金索酬。
• 虽然法律为“拾金索酬”开了绿灯,但若失主不认可报酬数额,拾到东西者却强行索要,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 拾金不昧固然是值得称赞的美德,拾金索酬未必就没有正当性。
• 如果这个拾金索酬的动机和逻辑是来自成人与成人,实属正常不过。
• 拾金不昧当然是好的,但拾金索酬未必就不正当。
• 当强索的“感谢费”成为钱包失而复得的前提条件时,必然会导致失主感恩之心的萎缩,也会引发人们对拾金索酬的质疑。
• 当强索的“感谢费”成为钱包失而复得的前提条件,必然会导致失主感恩之心的消失,也会引发人们对拾金索酬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