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府兵制,是一种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兵农和一、寓兵于农的制度。
• 在位期间,推行均田制,租庸调法和府兵制度。
• 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
• 制订计帐是在实行均田制及租庸调制的情况下推行的。
• 唐在颁布均田制的同时颁布了租庸调制对农民进行剥削。
• 他在位期间,推行府兵制、租庸调制和均田制,并积极推行科举制。
• 经济方面,仿北魏的均田制,实行均田法,定丁男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
• 初任南丰知县,撤悍兵,均田赋.政绩显著,朝廷嘉奖,擢吏科给事中,目睹侍郎孟重贪残肆恶,毅然奏疏弹劾。
• 提出否定均田法的作用的立论。
• 太宗意在兴革农事,诏有司议均田法。
• 以前的许多均田户,逐渐沦为庄园地主的佃户,有很多农民则流亡道路,衣食无着。
• 对地主豪族过多地占有土地也有限制,某些豪族逾限占有的土地曾被没收,一部分农民就从地主豪族的部曲转为政府的均田户。
• 与此同时,闯王采纳了牛金星、宋献策两位谋士的建议,提出了均田免赋的口号,大得人心。
【词语名称】: 均田
【词语拼音】: jūn tián
【词语意思】: (一)、汉 代按等级分赐田地的制度。《汉书·王嘉传》:“詔书罢菀,而以赐 贤 二千餘顷,均田之制从此堕坏。”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自公卿以下至於吏民名曰均田,皆有顷数,於品制中令均等。今赐 贤 二千餘顷,则坏其等制也。”(二)、北魏 至 唐 中叶计口分配土地的制度。《文献通考·田赋一》:“魏孝文 始行均田,然其立法之大概,亦不过因田之在民者而均之。”《文献通考·田赋二》:“孝文 太和 元年……均田之制,始於此矣。九年,下詔均给天下人田,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刘泽华 等《中国古代史》第十章第五节:“北魏 政权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和稳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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