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卿掌四夷朝贡、宴劳、给赐、送迎之事,及国之凶仪、中都祠庙、道释籍帐除附之禁令,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
• 左右丞与左右参议统称丞参。
• 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
• 后赴北京任邮传部丞参。
• 后派充澳大利亚总领事,任满调外务部丞参上行走。
• 卿掌仪卫兵械、甲胄之政令,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
• 次年,调任外务部丞参厅主事,随考察宪政大臣赴日本考察。
• 卿掌叙宗派属籍,以别昭穆而定其亲疏,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
• 两年后调回京城,在学部先后任丞参、度署右参议、京师大学堂经科监督。
• 卿掌分储委积之政令,总苑囿库务之事而谨其出纳,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
• 卿掌邦国财货之政令,及库藏、出纳、商税、平淮、贸易之事,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
• 卿掌祭祀、朝会、宴乡酒醴膳羞之事,修其储备而谨其出纳之政,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
• 置太监检校书籍事二员,从三品;少监检校书籍事二员,从四品;监丞参检校书籍事二员,从五品。
• 顷之,迁御史中丞,参礼仪事如先。
• 后调制置三司条例司任秘书丞,参与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