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十条预备役军官在服预备役期间,应当参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军事训练。
• 第一条为了健全预备役军官制度,完善国家武装力量动员体制,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根据宪法和兵役法,制定本法。
• 摘要:第一条为了健全预备役军官制度,完善国家武装力量动员体制,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根据宪法和兵役法,制定本法。
• 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 第三百七十六条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预备役士兵是指依法被确定服士兵预备役人员,即是兵又是老百姓,一身二任、双重身份,具有名并一体的特点。
• 宗社党青柳预备役大尉陪同肃亲王第七王子前往蒙古巴布扎布处联络。
【词语名称】: 预备役
【词语拼音】: yù bèi yì
【词语意思】: 随时准备根据国家需要应征入伍的兵役。服满现役退伍的军人和依法应服兵役而未入伍的公民,按规定编入预备役。也叫后备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