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此立据以证资质——皇历一十五年二月零六日,宣政院地洞委员会颁。
• 寻改宣政院使,以丁内艰不起。
• 宣政院是由总制院改名而来的。
• 忽必烈始置总制院,后改为宣政院。
• 僧官如僧录、僧正、僧纲等,也都由宣政院管辖。
• 帝嘉叹之,命授宣政院副使。
• 并将宣政院改为理藩院管辖。
• 自是十五迁为宣政院使,出为江南行御史台御史大夫。
• 迁中书客省使,俄改同佥宣政院事。
• 元统二年,同知宣政院事,兼前职。
• 四年闰月,领宣政院事。
• 在地方还设行宣政院,分管地方僧务。
• 行宣政院同知廉公。
• 元朝设置宣政院,首次对西藏进行直接管辖。
• 脱脱出哈麻为宣政院使,哈麻由是深恨脱脱。
• 宣政院之衙署,与枢密院、御史台同在大都。
• 俄改宣政院经历,月余辞归,起为社稷署令。
• 沙剌班,累拜中书平章政事、大司徒、宣政院使。
• 又提调阿速、钦察二卫、内史府、宣政院、太医院事。
• 宣政院,秩从一品,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
【词语名称】: 宣政院
【词语拼音】: xuān zhèng yuàn
【词语意思】: 元代官署名。掌全国佛教事务和藏族地区军政的机关。1264年始设,初名总制院,后更名为宣政院。长官为宣政使,由帝师担任,下属各官及所辖地区各级官吏,僧俗都可充任,掌军事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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